第34章
30. 對於他控訴中說殉道者潘非勒(Pamphilus)的著作,儘管表達得如此忠實和虔敬,卻要麼不被視為真品,要麼即使是真品也應受輕蔑,這部分似乎無需作任何回應。難道有誰的權威是他會屈服的嗎?有誰是他會避免辱罵的嗎?按照他的說法,所有古希臘的教會作家都犯了錯。至於拉丁作家,他如何貶低他們,如何逐一攻擊他們,無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,任何讀過他各種著作的人都清楚。現在連殉道者也無法從他那裡獲得任何尊重。「我不相信,」他說,「這真的是殉道者的作品。」如果這種論點適用於任何作家的作品,我們又如何能證明其真實性呢?如果我說,你所堅持的《雜集》(Miscellanies)並非奧利根(Origen)的著作,那又如何證明是他的呢?他的回答是:從它們與其他作品的相似性來看。但是,正如一個人想要偽造某人的簽名時會模仿其筆跡一樣,一個想要以他人之名引入自己思想的人,也必然會模仿其所冒用之人的風格。然而,為求簡潔,我將略過所有在此點上可以公正地說的內容。如果你如此大膽地質疑殉道者的作品,你應該公開提出那些你認為可疑的實際陳述,這樣每個讀者都能看出其中荒謬之處和合理之處,哪些不適合或違背使徒的體系;特別是那巨大的不虔敬,無論是什麼,你告訴我們殉道者為此流血犧牲。一個讀過這些實際話語的人,就能夠說,不是像現在這樣根據你的判斷,而是根據他自己的判斷,要麼是殉道者犯了錯,要麼是這篇充滿荒謬和不信的論文是由其他人撰寫的。但事實是,你很清楚,如果你所攻擊的著作被任何人閱讀,責備將會轉回到那個不公正地挑剔的人身上;因此你沒有引用你所攻擊的段落,而是用你那「審查者的權杖」,憑藉你自己的傲慢權威,以這種方式頒布你的法令:「讓這本書從圖書館中剔除,讓那本書保留;再者,如果今天一本書被接受,明天如果除了我之外的任何人讚揚了它,就讓它被剔除,連同讚揚它的人一起。讓這個人被視為大公教會的,即使他有時似乎犯了錯;讓那個人對他的錯誤不予赦免,即使他說了和我一樣的話,也不許任何人翻譯他或閱讀他,以免他認出我的抄襲。這個人確實是異端,但他是我的老師。而另一個人,雖然他是猶太人,屬於撒但的會堂,受僱為利賣弄言辭,但他卻是我的老師,必須優先於所有其他人,因為唯獨在猶太人中才存有聖經的真理。」如果普世教會一致授予你這項權威,並要求你成為所有人的審判者,難道你沒有責任拒絕讓如此沉重和危險的負擔加諸於你身上嗎?但現在我們在日常貶低他人的習慣中已經進步到連殉道者也不放過。然而,讓我們假設這部作品不是殉道者潘非勒的,而是教會中某位不知名成員的;我問,無論他是誰,他是否使用了自己的話語,以至於我們需要尊重作者的功績呢?不。他引用了奧利根本人作品中的引文,並展示了他對每個問題的看法,不是用辯護者的話語,而是用被控者自己的話語;正如在本論文中,我從你的著作中引用的內容比我自己說的更有說服力一樣,奧利根的辯護也不在於其辯護者的權威,而在於他自己的話語。當辯護的進行方式無需作者的幫助時,作者身份的問題就顯得多餘了。